索引号 | 640201019/2020-00007 | 文号 | 生成日期 | 2020年04月30日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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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开方式 | 主动公开 | 所属机构 | 石嘴山市文化广电局 | 责任部门 | 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|
4月29日至30日,自治区文物局对我市“十三五”以来实施的国家及自治区文物保护项目进行检查指导。
通过现场实地勘察,听取汇报,调阅工程档案资料,检查组对我市实施的文物保护工程给予了充分肯定,认为各项工程总体效果和保护措施符合要求,工程质量良好。并根据我市文物资源赋存情况,对下一步文物保护项目的储备提出指导性建议。
“十三五”期间,我市积极向国家、自治区文物局争取专项资金2200余万元,先后组织实施了明长城宁夏石嘴山红果子段(一期)、兴民村段抢险加固工程、平罗玉皇阁“三防”工程、田州塔本体维修等22个文物保护项目,石嘴山市明长城、省嵬城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正在有序推进。通过项目的实施,辖区文物保护水平明显提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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